职场政策解码-对这些求职陷阱“Say NO”(一)!

来源:文字信息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

发布者:邢晓斌发布时间:2025-02-11浏览次数:15





还玩




带你们学政策来啦




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

     案例:小铃去年大学毕业,年前被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录用。上周报到当天,公司以审核证件为由要求她提交毕业证书的原件,并告知她,待审核通过后,证书将由单位“代为保管”。粒粒博士,像毕业证书这类重要证件,单位可以“代为保管”吗?

对这些求职陷阱勇敢“Say NO”

单位会“代为保管”你的证件
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。


      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一样,一般都由自己来保管,如果单位提出此类要求,劳动者应当拒绝避免一些不良用人单位利用其证件从事违法活动。如果遇到公司执意强押的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四条,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。


 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罚。